公司增資與減資登記指南:現金增資、盈餘轉增資、彌補虧損減資與查核簽證
公司資本額結構調整之法定程序、股東決議要件與會計師資本額簽證解析
一、公司增資型態與法定程序
1. 現金增資(Cash Capital Increase):
由原股東按比例認購或經法定決議引進新股東注資。資金匯入公司帳戶並取得存款餘額證明後,依公司法第 7 條規定必須由執業會計師進行資本額查核簽證。
2. 盈餘轉增資(Capitalization of Earnings):
將公司歷年累積之未分配盈餘轉為股本,發行新股配發予股東。需檢附經股東常會承認之財務報表與盈餘分派案。
3. 資本公積轉增資:
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等資本公積轉充資本。
二、公司減資型態與債權人保護
1. 彌補虧損減資(Capital Reduction to Cover Losses):
公司累積虧損嚴重時,透過消除既有股份或出資額以消除虧損,使帳面每股淨值回復合理水準,便於後續引進新投資人。
2.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(Cash Capital Reduction):
公司資本過剩或營運成熟產生充沛自由現金流,經股東決議銷除股份並將股款退還予股東。
3. 法定債權人保護程序:
依公司法第 281 條準用第 73 條規定,公司減資必須向債權人進行公告及個別通知,指定 30 日以上之期限聲明異議,程序嚴謹。
三、增資/減資會計師查核簽證之重要性
公司法第 7 條強制規定
公司申請增資或減資登記,其資本額均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。會計師需嚴格查核增資股款之實際繳納來源(不得由第三人代墊短期過水)、銀行存款證明、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及股東同意書/議事錄,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。主管機關經發局憑會計師簽證報告始得核發變更登記核准函。
依公司法第 9 條規定,公司應收股款若未實際繳納或由代辦業者短期代墊隨即抽回,負責人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大刑責。增資股款務必由股東真實自有資金匯入公司專戶。昇徽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嚴格遵循法定查核準則,提供合法穩健之增資驗資與變更登記服務。